管理只能讲义,不能讲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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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书行天下

《论语》里仁篇有一句话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”意思是修养良好的人,乐于追求义理,而修养较差的人,乐于追求利益。想不到被后世儒者,不小心加以二分化,弄成“义利之辨”。好像管理只能讲义,不可言利,以致于管理者也跟着口是心非,说什么不重利益。


诚然,孔子认为一个人如果一味追求利益,必然会招致许多怨恨。但他也不讳言,政府顺应民众的期望而给予利益,是一种美德(因民之所利而利之,斯不亦惠而不费乎)。

可见孔子所反对的,只是“不合义的利”;对于“合义的利”,他不但不反对,反而加以鼓励。前者的代表是“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”,后者的陈述,则为“富而可求也,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”。

很多企业家认为“合义的利”相当抽象,不够具体,其实合义的利十分具体而易于查验、考核。


首先,管理所追求的利益,依程度的高低,可以分成小利与大利;从价值的判断,可以称为邪利与正利;自其维持的时间短长,可以分成近利与远利;而按其所得的多少,也可以分为暴利与当利。目标光明正大的团体,其组织目标,自应以大利、正利、远利与当利为规范,不应该因贪图小利而妨害大利;因追求邪利而作奸犯科;因顾及眼前的近利而牺牲长远的利益;因有机可趁而猎取暴利。


其次,在寻求大利、正利、远利与当利的时候,必须预先考虑,获得之后,可能带来快乐,或者会带给大家不快乐。“乐不乐”,是确定所要求取的利益之后,所应该事先思考的第二问题。

能够带给大家快乐的利,当然可取;不能带给大家快乐的利,便不可取。问题是“大家”的含意,有广有狭。往往少数人快乐而多数人不乐,对这少数人而言,依然是“大家”。因为在他们心目当中,已经把多数的其他成员忘掉了。

为了避免这种“独乐”、“寡乐”而非“众乐”的缺失,必须再度提升思考的层次,想到“和”的问题。和不和是衡量独乐、寡乐和众乐的最佳指标,因为独乐和寡乐终将引起不和,惟有众乐才能获致和谐。当然众乐并不代表“齐头式的假平等”,却无可否认地追求“立足点的平等”,以免产生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(这个均字也是指真平等而言)的怨叹与怀恨,使大家不能和谐。


和谐很容易掉人和稀泥的陷阱,大家多少分到一些好处,看起来都很快乐。究竟是真的和谐,还是变相的和稀泥?必须提升到第四层次,用“安”来加以评估。能安的和,才是真的和谐;不安的和,就是可怕的和稀泥,把大家麻醉得因循苟且,不求上进,当然会产生不安的后果。

任何利润或利益,只要一层一层往上审问:能不能造成快乐?会不会产生和谐? 是不是带来安宁?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,自然合乎义理而可取;若答案之中,有否定的,最好赶快深人追究,问题出在哪里?及时调整和补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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